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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慈善总会关于2012年重病补助标准的通知
 

新闻来源:   发布时间:2012-2-24 8:58:05

  
各乡镇民政办:
   为弘扬扶贫济困的中华传统美德,进一步对重病家庭实施困难救助,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2012年重病补助标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:
    一、救助病种及标准:
   1、白血病、尿毒症,补助2000元;
   2、脑瘤手术、心脏手术搭桥,系统性红斑狼疮,补助1800元;
   3、肺癌、肝癌、心脏安支架、安起博器、脑出血手术、食道癌手术,补助1500元;
   4、 其他癌症,补助1200元;
   5、以上病种每位申请人只能给予救助一次,不可重复。
    二、应提供材料:
   1、诊断证明书、出院小结复印件;
   2、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;
   3、重病救助申请表。
   三、办理流程:
    符合救助病种的患者,凭诊断证明书及出院小结到乡(镇)民政办领取重病救助申请表——乡(镇)民政办核查后签署意见——将应提供材料送县慈善总会办公室——总会审核——会长签批——由总会办公室电话通知申请人——申请人或委托代领人到慈善总会领取补助款(请带上申请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)。
   附:重病救助申请表
 
 
 
 
德化县慈善总会  
2012年2月21日  
 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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