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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度资助特困大学本科生活动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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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7-14 15:54:02
德慈善[2016]7号
关于开展2016年度资助特困大学本科生活动的通知
各乡镇民政办,各有关中学: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特困大学本科生走上高等学府,根据县慈善总会2016年度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2016年度对新录取的特困大学本科生的助学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资助名额和标准 1.资助名额:大学本科生185名(名额分配详见附件),其中:苏州市铂汉塑胶有限公司15名,市慈善总会资助的对象由县慈善总会审核后报市慈善总会确认。 2.资助标准:苏州市铂汉塑胶有限公司资助5000元/人,四年连助;市慈善总会一次性资助3000元/人,县慈善总会一次性资助2000元/人。 二、申请条件 1.本县户籍,今年被录取的大学本科生(不含高等师范院校等免费生)。 2.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。 三、其它事项 1.低保对象和计生困难户同等条件优先给予资助。 2.一般不与其它单位重复资助。 3.受助学生应如实详细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。 4.请各有关学校指定专人负责,广泛宣传慈善助学的标准和申请条件。要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要求,严格把好资助条件关,认真摸底,并广泛征求意见,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发放德化县慈善总会《2016年特困大学本科生助学补助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由学生填报,经学校、村(社区)委会、乡(镇)民政办签署意见,并附学生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、信用社的银行卡复印件(一式贰份,县慈善总会壹份,学校壹份),由各学校统一汇总于8月10日前上报县慈善总会,并将汇总花名册用电子邮件发送至县民政局(dhxmzj@126.com)邮箱。经县慈善总会审核公示后发放助学金。 附:1. 2016年度资助特困大学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2. 2016年度特困大学本科生助学补助申请表 3. 2016年度资助特困大学本科生花名册
德化县慈善总会 2016年7月13日
抄送:县委办公室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、县委宣传部、县民政局、县关工委,各乡镇人民政府,分管副县长、常务理事、监事长,存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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